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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验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0-09  浏览次数:

各班主任、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华
  副组长:李向拓  王小平
  成 员:韩  瑞  王亚利  崔椿浩  张世诚  杨培浩  各学生班班主任
  (二)各学生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各类奖助学金的考核和评定工作。

  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2017级和2018级共2名、2020级3名。各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后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进行评定)。
  1.评选条件
  (1)评定程序与办法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执行。
  (2)2017级、2018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2020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1.评选条件
  (1)评定程序与办法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执行。
  (2)2017级、2018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
  2.指标分配
  学院共分配到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11个,2017级和2018级共3名、2020级8名。每个班级经民主评议后最多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同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进行评定。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1.评选条件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和每人每年2500元两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由各班根据学院划拨金额结合贫困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2)评定程序与办法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7)4号)文件执行。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须提交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面套印)(纸质版);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创新实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交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创新实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3.国家助学金须提交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院留存);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校长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2017级和2018级共1名、2020级2名。各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后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进行评定
  (二)评选要求
  校长奖学金评选程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 号)执行。
  (三)评审材料要求
  1.《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创新实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0月9日-1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班级评议小组;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月13日-14日):以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学院初审(10月15日-18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日常表现及现场汇报等情况,确定获得各项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同时根据评选结果及困难生认定情况向各班划拨国家助学金金额。
  (四)学校审核、公示。

  五、注意事项
  1.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各班应加强感恩和诚信教育,严禁弄虚作假,杜绝平均分配、请客和浪费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给与相应纪律处分。
  3.各班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查学生上交材料,所有材料按顺序整理,严禁使用订书针,用夹子或回形针固定。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各项奖助学金的审批表、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各项奖助学金的初审名单表、汇总表统一使用A3纸打印。《学业成绩表》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
  4.由于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需要答辩,纸质版材料务必在10月14日下午18点之前报送至创新实验学院17#123办公室年级辅导员处,同时电子版材料以班为单位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处。以上所有材料请各班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节点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029-87091906。



创新实验学院
2021年10月9日




  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结果在评奖评优中的应用.pdf

  创新实验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表.xls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pdf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pdf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pdf

  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xls

  评定工作注意事项.docx

  校长奖学金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