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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4-25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根据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校党发〔2021〕40号)精神,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同时,向校党委推荐全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应重点在管理服务一线的教职工党员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党员中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必须有半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处级党员领导人员要从严掌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支部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符合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的党支部自主申报后,由学院党总支研究确定。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各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三)先进党支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聚焦学校、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师生在新时代教育追赶超越中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工作成效显著,师生满意度高;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表彰名额
  1.院级优秀共产党员8名:教工党支部2名、学生党支部各3名。

  2.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3.院级先进党支部1个。

  4.向校党委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2名(教职工党员1名、学生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党支部1个。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评选工作在院党总支领导下,成立先进评选工作组,负责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工作。工作组的组成如下:
  组 长:李海华
  副组长:李向拓
  成 员:韩 瑞  赵 璐  王亚利  王若璠

  (一)推荐申报(4月28日前完成)
  各党支部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

  1.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根据分配名额评选产生。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程序: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推荐,党总支组织初选,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组织部;
  先进党支部推荐程序:党支部申报,党总支组织初选,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组织部。

  2.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择优推荐,学院先进评选工作小组评选产生。
  主要程序:各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择优推荐,各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由院党总支根据多数支部和党员意见产生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并择优推荐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审核确定。

  (二)表彰(7月1日前进行)
  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真正把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的先进典型推出来、立起来。

  (二)坚持标准、认真把关。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综合研判提名人选和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提名和推荐。

  (三)端正作风、严明纪律。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主动担当、合理安排,严把时间节点,严控工作节奏,严肃工作纪律,高质量完成提名推荐工作。请各党支部于4月28日17:00前将推荐对象有关材料(A4纸双面打印)送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cxxyxgb@126.com)。具体材料见附件1-5。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新实验学院总支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附件1 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2 推荐材料要求.doc

  附件3 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doc

  附件4 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doc

  附件5 先进党支部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