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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9-26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办发【2020】2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号)、《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研院【2018】17号)及《创新实验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创新【2020】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创新实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院本科生推免工作。
  组  长:李海华
  组  长:王小平 李向拓
  成  员:赵璐  马川  韩瑞  卜书海  祁建钊  郑立飞  高元鹏

  二、推免指标
  1、我院普通推免指标7名,拔尖创新人才计划专项推免指标31名。
  2、符合创新实验学院推免遴选条件且心理测试合格的申请推免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前7名具有普通推免资格,其余31名具有拔尖创新人才计划专项推免资格。

  三、工作安排
  1、心理测试。9月25日,学院配合心理发展与教育中心组织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心理测试。
  2、名单公布。9月26日,学院公布符合我院推免条件学生名单和不符合我院推免条件但符合学校推免条件学生名单。
  3、学生申请。9月27日,符合创新实验学院或学校推免条件的学生均须提出申请,填写“2021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导师推荐信;选择推免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学生须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2)及“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函”(附件3)。学生“申请表”、“导师推荐信”、“承诺书”及“接收函”于9月28日上午12:00前交创新实验学院教学办。
  4、综合能力考查。9月28日,学院组织专家对符合创新实验学院推免条件且心理测试合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
  5、拟推荐名单确定。对符合创新实验学院推免遴选条件且心理测试合格的学生,按推免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分别确定具有普通推免资格拟推荐名单和拔尖创新人才计划专项推免资格拟推荐名单。
  6、学院公示。9月29日,对符合创新实验学院推免条件的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7、学校复审、公示。10月4日,学校对拟推荐名单复审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其它事项
  1、专项推荐指标,即拔尖创新人才计划指标、“双一流”学科群指标、研究生支教团指标、特长生项目指标、“2+3”辅导员指标,按学校专项指标管理要求推荐,为我校“双一流”建设服务。
  2、不符合创新实验学院推免条件但符合学校推免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除普通推免指标、拔尖创新人才计划指标之外的其他专项指标的一种。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3、“双一流”学科群推免生,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校学生公开选拔,各学科群组织专家或招生学院(所)对申报本学科群的学生统一遴选。“双一流”学科群简介详见附件4。
  4、申请研究生支教团、“2+3”辅导员专项指标的学生,分别参加由团委、党委学工部统一组织的遴选。
  5、申请特长生项目指标的学生于9月27日上午12:00前将能够说明其特殊学术专长的证明材料(论文、竞赛获奖等)、且由我校三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联名推荐信(三名教师中必须含拟接收该学生的导师)报学院教学办;学院对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进行审核鉴定、遴选排名。学院对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具体条件及要求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特长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研院【2020】10号)文件执行。
  6、所有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至少应有一位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相关专业导师推荐,按时提交推荐信。
  7、凡是申请选择推免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学生必须按时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及“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函”交创新实验学院教学办。
  8、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法【2020】106号)等文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0、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电话:029-87080155;邮箱:ybgsh@nwafu.edu,cn)提出复议申请(附件5)。
  11、学院咨询电话:029-87091065

   


                                                     创新实验学院
                                                     2020年9月25日




  附件1 :2021年推免资格申请表(样表).doc

  附件2: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doc

  附近3: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函.doc

  附件4:“双一流”学科群简介及招生学科专业.docx

  附件5 :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