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0-31  浏览次数:

各年级学生:
  根据教务处《关于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
  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项目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选题
  1.我校指导教师征集的命题库项目。(见附件1)
  2.十大重点支持领域的项目。(见附件2)
  3.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平台等)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平台支持申报的项目。
  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计划项目
  鼓励项目团队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优质中学,开展与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社区治理相关的活动,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进行科普宣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提升学校美誉度。此命题项目优先推荐至“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5.企业设置的创新需求项目,学生可以基于企业命题申报大创题目。
  (1)华为设立的企业命题资源池地址:https://edu.huaweicloud.com/activity/colleges-projects.html。
  (2)企业示范基地发布的创新创业需求项目:“校企行”需求对接平台地址:https://star.sgcc.com.cn/web/index.html#/schoolCompany/DemandZone(具体操作见附件3)
  6.除以上五类大创项目外,学生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立项计划及支持经费
  1.校级项目立项评审
  2022年11月下旬,项目立项评审。校级大创项目立项数额不作限定,本次评审通过后全部设为校级项目,校级项目支持经费为0.35万元/项。
  2.项目实施
  2022年12月,学校公布校级项目立项名单,立项团队签署承诺书并开始实施项目。
  3.中期检查与国家级、省级项目遴选
  2023年5月,对本次设立的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主要从项目执行情况、团队投入度、约定成果达成度、项目成熟度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中期检查结果按一定比例择优推荐为国家级、省级项目。国家级、省级项目支持经费由学校确定。

  四、申报要求

  1.项目执行时限。创新训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1-2年,省级、校级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1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期1-3年。
  2.申报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动物医学专业一至四年级)。本科生三年级学生(动物医学专业四年级学生)限报一年期的项目。
  3.申报项目人员组成要求。项目申请一般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团队人员数量应控制在5人以内。在研项目的主持人限制申报,每个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个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参与项不超过2项。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时应按分工明确填写各成员的排序;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时需注明各团队成员承担工作量比例。
  4.创业训练项目要求。创业训练项目应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依托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形成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开发与推广思路,撰写逻辑清晰、内容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5.创业实践项目要求。创业实践项目需与“双一流”建设学科布局相关,或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领域相关,曾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并已正式注册成立公司。经创业团队申请,2名以上导师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实践项目优先考虑,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1、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报校团委统一评审,择优立项。水保所的项目报水保所统一评审,择优立项。
  2、2022级动物医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水利类、和农林经济管理类卓越班学生以及2021级卓越班学生的创新训练项目在本科专业所属学院进行申报,立项评审由各专业学院统一组织。请申报学生认真选题、组队、预研,按照各专业学院要求按时提交申报书(附件4),并参加各专业学院组织的答辩评审。
  3、2022级植物生产类卓越班学生的创新训练项目在创新学院进行申报,立项评审由创新学院统一组织。请项目申报负责人于11月18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交到创新学院教学办101助管办公室。答辩评审工作将于11月26日上午进行。
  4、水保所的项目交水保所(东区)科研楼213人事和保障办公室;创业类项目(附件5-6)交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210办公室科技创新部。

  六、注意事项

  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提高学生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基地班、卓越班学生推免研究生考核的重要依据,希望同学们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并开展项目研究。

创新实验学院

2022年10月31日




  1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命题库.xlsx

  2 十大重点领域项目指南.doc

  3 “校企行”需求对接流程.docx

  4 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doc

  5 2023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6 2023年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