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家访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学校相关资助政策,深入了解学生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用心用情用力帮助学生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根据学校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家访工作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2022年暑期家访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家访对象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
2.少数民族学生;
3.需要进一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
4.其他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家访行程中可以安排走访2022年录取的新生(含预科生)。
二、家访人员
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
三、家访内容
1.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及在家的思想状况与表现等,掌握学生家庭最真实情况和第一手资料。
2.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过家访做实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工作。
3.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及受资助情况。
4.与家长共同探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形成学校与家庭的教育合力,征求家长对学校育人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5.对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向家长传达国家和学校在学生资助、就业创业、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方针政策。
四、工作要求
1.家访人员要提前掌握家访学生在校期间学业、生活、思想、心理、受奖助等情况,确保家访工作顺利开展。家访经费由学院承担。
2.家访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家访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与他人交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同乘者保持适当距离,避免聚集。外出请假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家访人员应严格遵守家访纪律,严禁家访中给被访学生家庭增加负担,严禁收受礼品,不向家长做超出职责范围的承诺,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同时要注意保护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
4.家访过程中要将“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学校、家庭双方的理解和沟通,全面准确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注重挖掘宣传学生的励志事迹。
5.家访人员于9月10日前将《家访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相关照片等报送17号楼12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958159865@qq.com。
创新实验学院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