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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创新实验学院2024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3-03  浏览次数:

2024级植物生产类(卓越班)、水利类(卓越班)学生:

  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新实验学院学生分流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发〔2022〕118 号)文件精神,现将创新实验学院2024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专业分流过程中,统一评价标准,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2.坚持自愿选择与条件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学生根据兴趣和个性发展需要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以综合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进行专业分流。

  3.坚持专业人数相对合理的原则。立足专业布局和教学资源配置实际,合理确定各专业分流学生人数,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二、分流对象

  创新实验学院2024级植物生产类(卓越班)、水利类(卓越班)

  三、分流专业和专业指标

  分流专业涉及2个大类5个专业。各分流专业指标如下:

培养大类

分流专业

分流专业指标(人)

植物生产类(卓越班)

农学

33

植物保护

33

园艺

33

水利类(卓越班)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15

农业水利工程

15

  四、专业分流的依据和规则

  1.学生志愿。学生根据兴趣和个人意愿在招生大类对应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2.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第一学期学分成绩×90%+第一学期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成绩×10%。对同一个大类综合成绩相同的学生,选取第一学期共同开设的《思想道德与法治》(政治)、《高等数学Ⅰ(上)》(数学)、《大学英语Ⅲ(创新类)》(英语)三门课程学分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分流规则。

  (1)根据学生专业志愿顺序、综合成绩排名、专业指标数最终确定分流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只能在入学当年卓越班招生大类对应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

  (2)同一专业,先对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等于专业指标数,不再增录;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小于专业指标数,剩余指标从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以此类推予以录取;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大于专业指标数,未录取学生按照第二志愿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第二志愿仍不能被录取,再按照第三志愿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以此类推予以录取。

  (3)若出现一个专业未录满,未录取学生第一、二、三志愿均未填报该专业,对这部分学生直接调剂到该专业;若出现两个及以上专业未录满,未录取学生第一、二、三志愿均未填报未录满专业,对这部分学生重新填报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仅限于未录满的专业,按照上述办法依次录取。 

  五、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一)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分为正选填报志愿和补录填报志愿两个阶段。

  正选填报志愿:2024级植物生产类(卓越班)、水利类(卓越班)学生按时填报。

  补录填报志愿:正选录取结束后,若某个大类出现2个及以上专业未录满,对未录取的学生在未录满的专业中补录填报志愿,进行补录;若某个大类出现1个专业未录满,对未录取的学生直接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中,不再进行补录。

  1.正选填报志愿时间:2025年3月5日9:00-3月7日16:00

  在正选填报志愿时间内,学生登录专业分流管理系统选择专业并提交后,可以修改并再次提交。2025年3月7日16:00后系统关闭不能修改。

  2.补录填报志愿时间:2025年3月8日8:00-3月9日16:00

  在补录填报志愿时间内,学生登录专业分流管理系统查看正选的录取结果,未被录取的学生在未录满的专业中填报志愿进行补选,可以修改并再次提交。2025年3月9日16:00后系统关闭不能修改。

  (二)填报流程

  学生登录“创新实验学院专业分流管理系统”网址http://cxflgl.nwafu.edu.cn/进行志愿填报。

  (三)录取结果公示及审核

  根据学生在系统填报的志愿和专业分流相关办法进行录取,并将专业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最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备案。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3月12日。

  六、有关事项

  1.学生第一学期学分成绩以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2025年3月3日导出的学分成绩为准;第一学期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成绩由创新实验学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价并公示;学生的综合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大类排名,可以在创新实验学院专业分流管理系统中查看。

  2.植物生产类(卓越班)学生必须填满三个专业志愿,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顺序填写;水利类(卓越班)学生必须填满两个专业志愿,按第一、第二志愿顺序填写。

  3.在规定时限内未在创新实验学院专业分流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专业分流志愿的学生,视同放弃专业选择,由学校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新实验学院学生分流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发〔2022〕118 号)进行专业调剂。

创新实验学院

202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