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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验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各类奖助学金考核与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9-26  浏览次数:

各班主任、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考核与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组
  组  长: 李海华  刘天军
  副组长: 李向拓  王小平
  成  员: 韩  瑞  张世诚  王若璠  申振通  于月圆
  (二)各学生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一般由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代表组成)为成员的资助评议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各类奖助学金的考核和评定工作。

  二、获奖助学生成长反馈
  为引导学生“获奖思进,饮水思源”,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向资助方汇报学生获奖助一年来的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方面的成长成才经历,请各班级报送2018-2019学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奖助学生成长反馈材料,材料样板和学生名单见附件。
  需提交材料:
  1.《2018-2019 学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奖助学生成长反馈材料》(手写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以班级+姓名命名,如生技1801班张三;
  2.个人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背景为红色,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尺寸为 25mm× 35mm;个人生活照两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分辨率600dpi。以学生姓名命名;
  3.《2018-2019 学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奖助学生成长反馈材料汇总表》

  三、已获连续性质奖助学金学生的考核
  各班资助评议小组要按相关规定对2018-2019学年已获得连续资助的学生进行考核(名单见附件13《曹德旺励志助学金等各类连续资助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考核合格者继续给予资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本次考核的奖助学金项目及要求如下:
  (一)曹德旺助学金。各班级对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要求申请人爱国爱校,乐于助人,生活俭朴,能顺利完成学业。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需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如有考核不合格学生,新递补学生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申请书手写稿(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
  (二)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各班级对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要求申请人爱国爱校,乐于助人,生活俭朴,能顺利完成学业。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需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和《本科生成绩单》,考核不合格学生,要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新递补学生需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各班级对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要求申请人爱国爱校,品学兼优。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平均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空出名额不再递补。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须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书手写稿(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和《本科生成绩单》。
  (四)春雨奖学金。各班级对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要求申请人爱国爱校,乐于助人,生活俭朴,能顺利完成学业。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五)华福证券奖学金。各班级对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要求申请人爱国爱校,乐于助人,生活俭朴,能顺利完成学业。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六)恒大奖助学金。各班级对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要求申请人爱国爱校,乐于助人,生活俭朴,能顺利完成学业。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四、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
  (一)国家奖学金(5名)(2016级1名、2017级2名、2018级2名)
  1.奖励对象为我院特别优秀的在校二、三、四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2.评定程序与办法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文件执行并要求通过英语六级;要求爱国爱校,品学兼优;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符合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初审、答辩。
  3.需提交的材料: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面套印);②《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③《创新实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感动中国奖学金申请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13名)(2016级4名、2017级4名、2018级4名,剩余一个名额学院答辩申请)
  1.奖励对象为我院品学兼优的在校二、三、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2.评定程序与办法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文件执行并要求通过英语四级;要求申请人爱国爱校,品学兼优;上学年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50%;符合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初审、答辩。
  3.需提交的材料:①《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②《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③《创新实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感动中国奖学金申请表》。
  (三)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为我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由各班根据学院划拨金额结合贫困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2.评定程序与办法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7)4号)文件执行,要求申请人爱国爱校,乐于助人,生活俭朴,能顺利完成学业。
  3.需要提交①《奖助学金申请表》②《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四)校长奖学金(3名) (2016级1名、2017级1名、2018级1名)
  1.奖励对象为我院优秀在校的二、三、四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2.评定程序与办法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执行,要求申请人爱国爱校,品学兼优。已获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重复享受;符合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初审、答辩。      
  3.需提交材料:①)《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②《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③《创新实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感动中国奖学金申请表》。
  (五)曹德旺助学金(4名)(2019级4名)
  1.资助对象为我院认定的2019级特困生。评选对象为2019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4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励志助学金评选办法》(2016年9月修订版)执行,要求爱国爱校,乐于助人,生活俭朴,能顺利完成学业。
  2.需提交的材料:①申请书手写稿(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②《奖助学金申请表》;③《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分配名额见附件1)
  (六)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1.资助对象为我院二、三、四年级贫困生,其中一等奖3名,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二等奖8名,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要求爱国爱校,乐于助人,生活俭朴,能顺利完成学业,已经获得上学年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原则上本年度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2.需提交材料:①《奖助学金申请表》②《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七)太白棓煜兴奖学金。
  1.评选对象为我校陕西太白县籍全日制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综合水平情况确定。
  2.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八)“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1名)(2017级1名)
  1.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0名,奖励金额每人4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要求爱国爱校,品学兼优。
  2.需提交材料:①《奖助学金申请表》、②《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③《2019-2020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名单表》。
  (九)文华奖学金(1名)(2018级1名)
  1.奖励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名额20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要求爱国爱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需提交材料:①《奖助学金申请表》、②《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③《2019-2020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名单表》。
  (十)恒大奖助学金(2名)(2017级1名,2018级1名)
  1.评选对象为我院2017级、2018级全日制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35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获奖学生经考核符合评选条件的连续资助。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恒大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2.需提交材料:①《奖助学金申请表》、②《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③《2019-2020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名单表》。 
  (十一)感动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1名)(2017级、2018级共1名)
  1.评选对象为我校2017级、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评选名额1名,奖助金额每人每年20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评选办法》执行。
  2.需提交材料:①《感动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申请表》、②《感动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③《创新实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感动中国奖学金申请表》注:申请学生须撰写一篇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文章(不少于1500字),要求手写成稿,如发现文章涉嫌剽窃、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十二)曹磊奖助学金(1名)(2018级1名)
  1.奖励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名额20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磊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要求爱国爱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需提交材料:①《奖助学金申请表》、②《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③《2019-2020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名单表》。

  五、考核与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感动中国奖学金评定
  1.个人申请(9月26日-9月30日)
  各班资助评议小组要认真组织本班同学学习资助相关文件,申请学生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及证明。
  2.学院审核(10月1日-10月7日)
  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3.举行评审答辩会(10月8日前)
  学院组织举行奖学金评审答辩会。各候选人进行ppt汇报答辩,由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汇报及答辩情况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学院公示(10月11日-10月13日)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汇总并上报学校。
  (二)其他社会奖助学金评定
  1.个人申请(9月26日-9月28日)
  各班资助评议小组要认真组织本班同学学习资助相关文件,并通知需要资助并符合条件的学生按以上要求提交申请。
  2.民主评议(9月29日-9月30日)
  各班资助评议小组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资助文件规定,召开主题班会,由班主任向全班公布小组评议结果并进行民主评议,结合本班贫困生情况及已获资助学生情况,对申请资助学生进行审核与评议,初步确定各类资助学生名单。
  3.上报相关材料(10月7日前)
  各班于10月7日18点前汇总考核与评定结果,填写《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并上报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4.学院审核公示(10月11日-10月13日)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对各班上报的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要求汇总并上报学校。
  (三)国家助学金评定
  1.学院下放各班指标10月8日前
  2.个人申请(10月8日-9日)
  各班资助评议小组要认真组织本班同学学习资助相关文件,并通知需要资助并符合条件的学生按以上要求提交申请。
  3.民主评议上报材料(10月9日-10月10日)
  各班于10月10日17点前汇总考核与评定结果,填写《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汇总表》,整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并上报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并将纸质版上报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学院审核、公示(10月11日-10月13日)
  (四)获奖助成长反馈材料
  各班于10月13日17点前汇总反馈材料,填写《2018-2019 学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奖助学生成长反馈材料汇总表》,整理相关材料纸质版上报至学院123办公室,电子版压缩包以班级命名发至cxxyxgb@163.com

  六、注意事项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社会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班应加强感恩和诚信教育,严禁弄虚作假,杜绝平均分配、请客和浪费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给与相应纪律处分。
  (三)各班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查学生上交材料并用回形针固定,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严禁使用订书针。各项奖助学金的审批表、考核表、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各项奖助学金的初审名单表、汇总表统一使用A3纸打印;《学业成绩表》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高低,原则上采取由无偿资助到有偿资助、由大额资助到小额资助的顺序进行。
  (五)未交清学杂费的学生,应将所获资助优先用于缴纳学杂费。奖助学金下发后,学院将定期对受助同学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作为下学年度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
  (六)由于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感动中国奖学金需要答辩,纸质版材料务必在9月30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至创新实验学院123办公室,同时电子版材料报送至1213163909@qq.com
  (七)2016级本学年推免进入我校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本科生,参加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不参与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
  (八)以上所有材料请各班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节点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奖助学金评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重视。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87091906。
 

 


                                                  创新实验学院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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