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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实验学院2016年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说明

作者:  来源:教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4-07  浏览次数:

2013、2014、2015级各学生班: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 2016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我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针对我院具体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做几点说明。
  一.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1、2016年度我院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共4个指标,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我院2013、2014级学生,在研尚未结题的校重点项目组和目前没有项目的同学均可组队申报,学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选。
  2、如目前在研尚未结题的校重点项目获批国家级项目,则原校重点项目自动取消。
  3、申报国家级项目请按照教务处通知要求提交国家级项目申报书。没有获得国家级项目推荐资格的项目组如果之前没有校级重点项目并经评审老师评定有研究价值,可获批校重点项目。

  二.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
  学校计划立项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2项。学院限推荐1项,请学生按照教务处通知要求提交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三.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1、2016年度我院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共5个推荐指标,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我院2013、2014级学生,学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选。
  2、申报省级项目请按照教务处通知要求提交省级项目申报书。经推荐后没有通过省上审批的省级项目,可按校级重点项目立项。

  四.校级重点创新训练项目
  2013、2014年级和2015级学生本次可申报校重点项目,校重点项目学院不设具体指标,由评审专家评定是否立项。2015年度校重点项目参与人本次也可主持申报项目,基本原则是学生只能同时主持一个校级以上项目,可以参与两个校级以上项目。

  五.相关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团队申报,参与人数1-4人均可。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不超过6人。为了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学院鼓励团队申报。学院原则上不鼓励学生个人参与其他学院学生主持的创新创业项目;确因研究需要,申报项目可以有其他学院学生参与,但人数不超过项目总人数的1/3。
  2.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是创新实验学院一项特色教学环节,是科研能力考核的重要指标,学院每名学生在大学四年内应至少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
  3.申报项目的同学请按教务处通知要求于4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教学管理办公室。
  4.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安排答辩时间,申报答辩由项目主持人进行五分钟ppt汇报,项目所有参与人参加答辩并完成提问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将在qq群上公布,请学生及时关注。
  5.请学生仔细阅读教务处通知和学院补充说明,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学办赵璐老师,请在qq上单独留言,不要在群里提问,以免信息遗漏。



                                      创新实验学院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