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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验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教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9-14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号)、《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研院【2018】17号)精神,现将我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免指标
  我院普通推免指标8名,拔尖创新人才计划专项推免指标43名。

  二、工作安排
  1、9月14日,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进行心理测试。
  2、9月16日,公布符合推免条件学生名单。
  3、9月16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均须提出申请,填写“2022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相关专业导师推荐信;选择推免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学生须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及“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函”。学生“申请表”、“导师推荐信”、“承诺书”及“接收函”于9月16日前交创新实验学院教学办。
  4、9月17日,对符合创新实验学院推免条件且心理测试合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查。
  5、9月17日,对符合创新实验学院推免条件的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6、9月23日,学校对拟推荐名单复审无误、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其它事项
  1、符合创新实验学院推免遴选条件的学生只能申请普通推免指标和拔尖创新人才计划专项推免指标的一种。符合学校相关推免遴选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双一流”学科群指标、研究生支教团指标、学术特长生项目指标、“2+3”辅导员指标等专项指标的一种。专项指标按学校相关管理要求推荐。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2、“双一流”学科群推免生,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校学生公开选拔,各学科群组织专家或招生学院(所)对申报本学科群的学生统一遴选。“双一流”学科群简介见附件2。
  3、申请研究生支教团、“2+3”辅导员专项指标的学生,分别参加由团委、党委学工部统一组织的遴选。
  4、申请学术特长生项目指标的学生于9月16日上午12:00前将能够说明其特殊学术专长的证明材料(论文、竞赛获奖等)且由我校三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联名推荐(三名教师中必须含拟接收该学生的导师)报学院教学办;学院对学生资格进行审核鉴定、公开答辩并遴选排名。学院对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审核。具体条件及要求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特长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教务【2021】10号)文件执行。
  5、所有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至少应有一位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相关专业导师推荐,按时提交推荐信。
  6、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法【2020】106号)等文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8、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电话:029-87091065;邮箱:cie002@nwsuaf.edu.cn)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电话:029-87080155;邮箱:ybgsh@nwafu.edu,cn)提出复议申请(附件3)。

   


创新实验学院
2021年9月14日




  附件1:推免申请表.doc

  附件2:“双一流”学科群简介及招生学科专业.docx

  附件3 :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