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5年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5年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现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5年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及时组织学习,认真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5年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内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按照“校警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认真开展校园道路标志、标线(停车位)规划,校内车辆超速、逆行、乱停乱放、无牌(证)驾驶,北校区车辆“穿堂过”,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整治。力争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改善校内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校园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确保校内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西平 崔建斌
副组长:刘庚军 陈群辉 孙 军
陈联国(交警一大队大队长)
冯震宇(交警二大队大队长)
成 员:张占国 王学民 金渭清 华增顺 周松会
刘亚鹏 何振华 董拉飞 陈 勇 李敬祥
程少彬(新区交警一中队中队长)
魏 闻(城区交警二中队中队长)
职责:制定出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负责与校内各部门和杨凌示范区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检查督导各校卫队落实工作;负责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5月30日)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师生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1.通过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和展示交通安全宣传展板、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规。
2.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邀请示范区公安局交警为全校师生举办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强化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
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2月31日)
1.校内交通标志、标线(停车位)规划
时间:5月1日—6月30日
与学校基建规划处沟通,规划校内自行车、摩托车及机动车停放车位,增加停车位300个以上;在主要教学区域实行车辆限行制度,更换机动车限速标志牌,在主要路段设置交通标志;按学校要求组织做好交通标志、标线划设招投标工作。
2.校内车辆超速、超载整治
时间:5月1日—11月30日
对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辆进行测速,对超速、超载车辆进行登记纠违;严禁校内车辆超速、超载行驶,通过整治,有效遏制校内车辆超速、超载现象,使校内行车秩序明显好转,师生校内交通安全感明显增强。
3.校内车辆逆行整治
时间:5月1日—12月31日
对校内机动车辆行驶路线进行规划,对未按标线或指示标志行驶的车辆进行纠违。力争通过专项整治,使校园内主要道路无车辆逆行现象。
4.北校区外来车辆“穿堂过”整治
时间:5月1日—12月31日
对北校区所有“穿堂过”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进行整治,大幅减少外来车辆穿行现象,降低校内车辆行驶速度,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5.摩托车、电瓶车挂牌整治
时间:5月1日----12月31日
为校内职工、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摩托车、电瓶车进行挂牌,严格实行车辆凭证、牌进出制度,无标志牌的摩托车、电瓶车禁止驶入校园。
6.消防通道占用整治
时间:5月1日—10月31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有楼宇值班人员负责清理楼宇周边及楼内的自行车;保卫处各校卫队负责清理校园公共区域的自行车;保障校园各个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三)“违规”处理办法
1.针对校内超速行驶、乱停乱放、逆行、超载、在校内练习机动车驾驶等行为,第一次“违章”,保卫处将在车辆上张贴校内“违章”告知单,同时进行相关的信息登记。第二次“违章”,保卫处将电话(短信)告知车主,对车主进行安全教育。第三次及以上“违章”,交由杨凌交警支队录入机动车辆违章系统,同时予以锁车。校外车辆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直接录入系统黑名单,以后禁止进入校园。
2.针对校内无证驾驶、酒(醉)驾、校内飙车等严重违法的车辆,交由杨凌交警支队处理,并录入机动车辆违章系统。校内车辆直接列入智能门禁系统黑名单;校外车辆禁止入校。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提高认识。进行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关乎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环境的基础工程,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交通安全整治取得成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既要加强本单位职工的教育引导,又要密切合作、互相协调,齐抓共管,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检查督查,落实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不力、工作不到位等造成师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抄送:校领导、杨凌示范区交警支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印发